淮滨县林业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斑头鸺鹠并放生
2023-08-04 17:03:46 来源:新报观察


(相关资料图)

7月27日,淮滨县林业局接到台头乡派出所打来电话,称发现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畏人不敢自主飞行,急需专业人员救护。

接到求助电话后,淮滨县林业局野保股王帅、郝煜亮,在淮南湿地办公室主任李玲的带领下,立即赶往台头乡派出所进行救助。经野保股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这只鸟是斑头鸺鹠,俗称“小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对其体征仔细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外伤,初步判断是因昨夜暴雨从树窝掉落,且其属于夜行性动物,所以害怕不能很好地主动飞行和觅食。在对其简单处理后,精心喂食少许食物,待状态恢复良好后随即带至河滩茂密林地进行放生,当时飞行状况良好。

斑头鸺鹠(英文名:Asian Barred Owlet,学名:Glaucidium cuculoides),是鸮形目鸱鸮科鸺鹠属的鸟类。俗称小猫头鹰,留鸟,体小而遍具棕褐色横斑。斑头鸺鹠因羽毛上饰有许多条纹,所以又名横纹鸺鹠,常光顾庭园、村庄、原始林及次生林。主为夜行性,但有时白天也活动。多在夜间和清晨作叫。目前数量稀少,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淮滨县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对推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对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淮滨县林业局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进入居民家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使得野生动物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和放生,如发现不法分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或私自饲养和猎杀野生动物等行为,请及时报警,违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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