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检察院以点带面办案 联合整治散装柴油问题|世界独家
2023-04-10 12:19:18 来源: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富源县检察院以点带面办案 联合整治散装柴油问题

“多亏检察干警及时出手,排除村中的‘大炸弹’。”村民对检察干警说道。

近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履职,拆除富源县墨红镇某村中一个私自安装的柴油罐,消除了安全隐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月26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该案是因为张某某私自在村中安装了一个柴油罐,案发当日拉柴油的油罐车堵路,张某某与村民发生争吵并打斗。

“村中藏着柴油罐相当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对此,我们及时展开调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介绍道,2月27日,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建议派出所立即对张某某的柴油罐进行查封。当地派出所于当日将柴油罐查封。

3月2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与当地派出所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经查,张某某所在的村庄有600余户居民,距乡镇、县城、市区的加油站均30公里左右。张某某有5台挖掘机,需要大量使用柴油,故自己购置一个储油罐用于存放柴油;现场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储油罐附近有大量的杂物,距离村民房屋较近,无防雷避雷措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的可能。

多方协作消除安全隐患

3月10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单位的职能职责后,邀请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圆桌会议的方式对该案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由墨红镇政府牵头,其他行政部门配合,对张某某做工作,限期将储油罐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月17日,相关行政单位部门联动,经过实地勘察和沟通协调,张某某于3月21日晚将储油罐以废铁方式变卖,消除了安全隐患。

健全措施全面整治

“张某某私自存放柴油罐一案,拉开了全县散装柴油全面整治的序幕。”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介绍称,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开始生效,意味着柴油不分闪点统一被列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存储、使用、经营、运输等都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柴油不再有监管盲区了!对于这一新规,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刑事办案发现老百姓身边的烦心事、忧心事,及时办理案件。”办案检察官介绍了下一步做法。检察机关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为了方便生产擅自使用自备储油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由点及面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区域内同类问题的联合整治与系统治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分类施策,联合开展调查处置,从源头上规范畅通新增储油加油设施建设审查审定程序,引导生产生活储油规范有序建设,严格安全准入标准,加强安全管理教育。(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李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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